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
(2)规划范围:包括贵州省八大水系:长江流域乌江水系、赤水河和綦江水系、牛栏江和横江水系、沅江水系,珠江流域北盘江水系、南盘江水系、红水河水系、柳江水系。
(3)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和“四化同步”主战略,以解决工程性缺水中心,以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利支撑保障能力。
(4)规划任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规划主体为水源工程建设,解决城市和乡镇的综合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灌用水及生态用水。
(5)规划内容:规划主要为水资源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供水、灌溉、防洪、水资源保护规划、生态治理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韦曙光联系电话:0851-85584364
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邮编:55000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2、您认为该规划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防治措施防治;
3、该规划实施对您影响最大的环境因素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五、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要求《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公众参与资料.doc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