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暨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启动会议精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掀起水利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热潮,扎实开展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18年2月24日至6月30日。
二、行动目标
以“春风行动”为契机,为全面完成水利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开好头、起好步。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半年,完成“小康水”行动计划投资1.5亿元,解决4.5299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启动六枝特区、盘州市、钟山区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县建设,发展耕地灌溉面积1.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8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启动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座;实施中小河流治理4条;农村水电新增装机20000kw。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1座以上小型水库”目标,加快推进“贵州省乡乡有稳定水源规划”和“181”三年行动计划内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列入“乡乡有稳定水源”的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骨干水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完成5个;完成新开工建设4座小型水库的目标任务。全力推动英武、彭家桥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开工建设4个小型水库(鱼木柱水库、河湾水库、谢家水库、方家沟水库),完成六枝特区河头上水库、水城县观音岩水库蓄水验收工作。
(二)扎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作为脱贫攻坚“七个不能退”硬指标之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目前,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投资计划已下达,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规范要求加快项目推进,确保“春风行动”解决4.5299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同步抓好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项目启动实施工作。
(三)大力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实施好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0.5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0.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平方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5万人,新修泵站7座。按照《贵州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考核办法》相关要求,抓好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及考核资料收集相关工作,积极参与竞争立项,通过农田水利项目实施,着力解决产业扶贫项目的用水保障问题,助推产业扶贫。大力推进长距离管道输水、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管等技术,提高耕地灌溉率和农田水灌溉利用系数。要抢抓春季水利建设的黄金时节,全面掀起脱贫攻坚“春风行动”水利扶贫工作热潮,力争冬春农田水利目标超额完成。一季度,六枝特区、盘州市、钟山区要全面开工今年已下达投资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作。
(四)全面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实施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实施山洪灾害治理非工程措施项目5个(含市级),年度计划已下达,涉及的各县(市、特区、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亲自挂帅,抓紧完成施工招投标、尽快开工实施;已经开工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五)着力抓好水生态保护修复和防汛抗旱等工作。大力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同时注重水土流失治理与产业扶贫、与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相结合。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推进农村水电扶贫工程。“春风行动”期间,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抓好2018年小水电扶贫项目水城县龙潭水电站(9000kw)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2800万元的资金投入,实现惠及水城县果布嘎乡建档立卡的1719户贫困户6449人计划。坚持依法防控和科学调度,抓早抓紧抓实防汛抗旱工作,突出抓好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汛前检查、预测预警、指挥调度等关键环节,确保防洪安全。
(六)集中力量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按照市委关于做好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领导班子轮战驻村的安排部署。认真把握精准扶贫舆论导向,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精准扶贫的热情和积极性。积极推广农村“三变”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各类闲置资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深入群众,做好政策宣讲员和宣传员,积极帮助所驻村理清发展思路,引导群众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理念转变,积极帮助当地群众争取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各地水务局部门,各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要围绕年初签订的《2018年水利工作目标责任书》及《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8年水利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路线和具体任务。实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春风行动”落到实处,安排的各项工作要落实到人。局各业务科室要根据目标任务,采取挂图作战、台账跟踪、动态管理等方式,开展现场督办,加速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快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要建立前期工作台账,实行项目前期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调度,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解决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审查审批进度。加强质量控制,切实将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体现在合同管理和责任追究上。要积极保障前期工作经费,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三)深化投融资改革,积极筹集资金。各地要加强涉水产业的梳理与研究,改革创新,力争涉水产业招商取得新突破。积极开拓新的投融资渠道,大力推广运用基金、PPP等模式或者采取新的措施,用好脱贫攻坚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和金融支持水利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确保水利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加强建设管理,狠抓质量安全。严格工程“四制”管理,因地制宜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代建制等多种模式,弥补大规模水利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的不足,突出又好又快,狠抓施工组织促进度,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对在建项目,将任务分解到周,逐周调度建设进度,做到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尽可能多地形成实物工程量;对建成完工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积极引导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务工,助力脱贫攻坚行动。
(五)加强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在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中,各县(市、特区、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扶贫、国土、环保、农业、林业、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水利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的开展,为我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问责。继续实行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局领导分县(市、特区、区)月检查调研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加快项目进度。通过稽察、专项督查和审计等方式加强过程管理,局各业务科室(站、中心)要建立工作资料档案,做到掌握工作进度。对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前期工作、建设任务的项目,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并报当地政府备案,相关处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