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特区、区)水务局:
现将《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含主要支流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黔水计〔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对管辖范围内中小河流治理的自查工作,并确保资料完整、数据准确,请你们高度重视,于2018年4月27日之前将书面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含电子版)反馈到市水务局建设科。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3月26日
各县(市、特区、区)水务局:
现将《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含主要支流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黔水计〔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对管辖范围内中小河流治理的自查工作,并确保资料完整、数据准确,请你们高度重视,于2018年4月27日之前将书面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含电子版)反馈到市水务局建设科。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3月26日